近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牧局对青山区一冷库进行检查时,发现200盒冷冻虾无标签、无生产日期,冷库承租人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进行查封,目前案件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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