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渔办〔2018〕3号
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8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随机抽查计划》已经局双随机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处室、单位按照随机抽查制度要求,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请各市、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做好省重点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同时按规定开展本地区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月8日
2018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随机抽查计划 |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执法人员要求 |
备注 | |
名称 |
抽查数量 | |||||||
1 |
海域使用监督检查 |
用海单位 |
17个项目,4个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
3月,9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系统监视、遥感监控 |
1.海域使用权取得情况。重点检查海域使用权证书或临时海域使用证,核查用海申请人用海项目的真实性。2.海域使用许可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用海项目名称、占用海域面积、使用期限、用途是否与海域使用权证书一致。3.海域使用权人履行义务情况。重点检查海域使用权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事项。4.检查海域使用金缴纳情况。重点检查海域使用金是否按时、足额缴纳。5.海域使用权终止后有关义务履行情况。重点检查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是否按照规定拆除了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等。 |
4组12人。每次2组6人。每组海洋资源管理处1人、执法总队(海监)1 人、局其他处室1人。另邀请技术支撑单位参加。 |
甬、舟、台、温各4个项目,嘉1项目。 |
2 |
海洋观测预报监督检查 |
海洋观测站(点)建设单位 |
1 |
3月 |
1.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
海洋观测站的建设是否符合审批要求;使用的设施设备是否合法;是否按照规定汇交海洋观测资料;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向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或者成果行为等。 |
1组2人。预报减灾处1人,执法总队(海监)1人。另邀请技术支撑单位参加。 |
|
3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监督检查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单位 |
5 |
4月 |
1.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系统监视、遥感监控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是否按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的要求进行保护和开发建设。 |
1组3人。海洋资源管理处、执法总队(海监)、局其他处室1人。另邀请技术支撑单位参加。 |
|
4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
用海单位(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 |
16 |
6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
是否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等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是否落实等。 |
4组12人。每组生态环境处1人、执法总队(海监)1人、局其他处室1人。 |
定向抽查2016年项目,甬、舟、台、温各4项目。 |
5 |
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
6 |
11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等 |
1.养殖:三项纪录、产品抽样和投入品仓库检查人用药、原药和违禁药品。2.捕捞:保鲜剂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方式,视情况产品抽检;等等。 |
1组3人。每组产业处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局其他处室及综合岗位1人。 |
抽查实施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面积700亩以上养殖主体 |
6 |
水产苗种监督检查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单位 |
6 |
11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核查等 |
亲鱼、繁殖设施、苗种繁殖培育数量等情况,视情况产品抽检。 |
1组3人。每组产业处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局其他处室及综合岗位1人。 |
抽查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原良种场 |
7 |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 |
3 |
7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 |
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承担本期培训教学任务的师资情况和教学情况、培训设施设备和教材的使用及补充情况、培训规模与师资配备要求的符合情况、学员的出勤情况、培训档案等。 |
1组2人。每组预报减灾处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另邀请渔业服务机构参加。 |
抽查全省现有的一、二、三级渔业船员培训机构 |
8 |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 |
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展演场馆等利用单位 |
10 |
11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 |
1、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持有情况(查看是否按规定持有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审)。2、人工繁育情况(是否超越许可证范围驯养繁殖,物种来源是否合法,动物福利保障情况)。3、经营利用情况(查看经营现场、标识和管理档案,是否存在非法捕杀、出售、收购、运输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是否超越许可证范围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 |
1组3人。每组渔政处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生态环境处1人。 |
|
9 |
远洋渔业监督检查 |
远洋渔业企业 |
12 |
5月,9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 |
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及涉外渔业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检查所属远洋渔船安全技术状况情况;远洋渔业船员持证情况;渔船实时监控、通讯设施及互救指挥等。 |
2组8人。每次1组4人。每组海情处1人、预报减灾处1人、船检局(渔船检验)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 |
|
10 |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渔船基层管理组织 |
40 |
3月、10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 |
以“一船一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所辖渔船整体情况,包括本组织管辖渔船的总数、主要作业类型、高危作业渔船种类和数量、外挂渔船数量、租赁情况;上船人员整体情况,包括上船人员变动情况、职务船员配备情况;渔船实时动态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是否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定期点验等制度,是否掌握离线渔船动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情况;渔船编组生产落实情况;渔事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
4组12人。每次2组6人。每组预报减灾处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船检局(渔船检验)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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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渔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
渔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
2 |
5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 |
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等情形 |
1组2人。每组计财处1人、船检局(渔船检验)1人 |
抽查农业部安排的在建渔政执法船艇项目 |
12 |
新建海洋渔船监督抽查 |
渔船建造企业 |
8家船厂 |
5月,8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 |
新建渔船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非法造船或未批先建等情况;渔船建造企业是否按照核定的技术条件评价等级建造渔船;渔船建造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重要船用产品是否持证上船等。 |
2组6人。每次1组3人。每组渔政处1人、船检局(渔船检验)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 |
抽查全省现有一、二、三、四级船厂,抽查2018年新建渔船 |
13 |
渔船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渔船船用产品生产企业 |
8家,每次4家,一年2次 |
5月,9月 |
1.定向、不定向;2.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 |
涉及渔船航行作业安全、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水域环境安全的重要船用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2组8人。每次1组4人,每组省船检局(产品检验)1人,执法总队(渔政)1人,沿海市检验处(局)2人。 |
抽查全省A、B类船用产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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