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渔法〔2018〕1号
关于转发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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