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渔业质量年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浙海渔业〔201810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2018年渔业质量年

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渔业质量年工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请各地于2018125日前将渔业质量年工作总结报送我局产业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杨政军;联系电话:0571-88007318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8416

 

 

2018年渔业质量年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质量兴渔、绿色兴渔、品牌强渔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省2018年渔业质量年工作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产能、提升质量、促进渔民增收为目标,全面提升渔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

二、具体举措

(一)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建立和完善主要养殖品种全产业链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进一批符合转型治水、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生态可持续渔业发展的标准研究与制订;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冰冻鱼养殖行动,推广应用配合饲料7.5万亩;继续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试点,规范使用药物,实施主要养殖品种耐药性调查;引导发展海上一线保鲜模式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支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率先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全年创建示范场和示范县30家以上;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二合一”改革的承接工作,大力推进初级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完成农业部下达的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检、市场例行监测、投入品抽检、贝类划型等任务;组织开展省级水产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投入品检测,完成检测批次3000个以上;组织各地市开展水产品检测,完成检测任务950个批次;为重点涉渔乡镇配备水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加强对基层快检能力配备的指导、培训和考核,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组织全省渔政执法机构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行为;通过组织人员集中培训,开展主题宣传,发放告知书和签订承诺书等措施,落实生产者第一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梳理出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等风险点,分析研判主观和客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措施加以整治;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方式,以“五鱼一虾”“三药一剂”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规模养殖主体现场检查达到全覆盖,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生产主体检查覆盖率达到60%以上;节假日期间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重大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推进和完善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四)合格证管理推进行动。完善规模以上渔业生产主体信息库,建立定期更新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涉渔县规模以上生产主体全面开展合格证和追溯管理;鼓励各地采用“一证一码”等方式统筹推进合格证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将合格证开具信息纳入监管系统;鼓励各地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探索建立准入准出衔接机制;结合“双随机”工作,对合格证管理推进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五)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优化区域布局;举办养殖证发证和养殖尾水治理培训班,指导养殖证发放和尾水治理;召开全省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进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加强技术指导,在全省海淡水养殖区域建立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点)500个。

(六)渔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创建,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特色产品品牌;鼓励企业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参与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评选认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创新品牌营销方式;积极搭建平台,加大品牌宣传推荐力度,不断扩大我省渔业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品牌强渔。

(七)质量兴渔科技支撑行动。围绕我省主导品种和特色品种,重点开展新型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池塘循环水“跑道”模式、池塘多营养层级生态混养的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推进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集成与示范等18项主推生态养殖技术,实施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9大品种育种创新,联合推广17个主导绿色优质品种;加快信息化、智能化等科技手段运用,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应用,提高监管效率;鼓励基层管理和执法人员安装水产监管APP终端,在日常巡查、执法时填写电子记录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共享、痕迹管理,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探索精准化管理。

(八)主体责任再落实行动。督促水产品生产主体按照《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加快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全面建立水产品生产主体质量承诺制,完善三项记录,健全水产品质量管理内控制度,压实水产品生产主体的直接责任;大力提高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加失信者的违规成本,加大对失信者的检查频次;组织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开展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渔业质量年工作,把推动质量兴渔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和责任分工,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行动有条不紊、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质量兴渔、绿色兴渔、品牌强渔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渔业质量年各项行动,及时报送各类简报信息;要强化技术培训,加大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模式推广,提高绿色技术应用水平。

(三)强化评价考核。各地要加强质量兴渔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研究,推动地方将质量兴渔关键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8425日印发


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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