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下属FSIS将依法对境内外鲶鱼实施监管检查

发布日期:2015-12-21 浏览次数: 分类:国外预警

近日,“美国农业部(USDA)”下属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了一项公告,该公告宣布拟推出一套“针对包括.鲶鱼(Catfish)在内的所有鲶形目进行专项监控与检查”的监管项目。据该公告公布的内容显示,该项法规适用于美国境内生产和国外进口的所有鲶鱼资源,其目的是旨在全面落实2014年新修订农业法案的相关法律条款;该规则将于20163月起的90天内生效。据悉,该规则针对美境内外的鲶鱼生产商均给予了18个月的执行过渡期。

另据“美国农业部”副部长阿尔•阿尔曼扎在谈到这一有益于食品安全利益的法规时表示:“FSIS将致力于相关规则的平稳过渡,拟逐步引进并落实该新的检测项目;这是2014年新修订的农业法案赋予我们的行政权利。”他说,“我们首先将对该规则进行广泛的宣传,以便与国内产业及国际合作伙伴达成一致的意向;因为在规则实施之前,很有必要让所有人都充分认识FSIS提出的相关要求。”据介绍,在新法规最终生效之前,一切都将依旧照常执行;但目前出口产品到美国的相关国家必须向美农业部提供一份详细名单,以及,出口商仍应向美国FDA提交符合现行规定的进口申报书面文件。此外,在18个月过渡期之内,FSIS将对美境内宰杀和加工鲶形目鱼类的加工单位,实施类似于对肉类和家禽屠宰加工设施运行状况的24小时全程监控检查;同时,FSIS还将向相关加工单位提供密切相关的技术指导,以确保他们理解并掌握FSIS提出的各项要求。在此期间,FSIS检查人员也将被分配到美境内鲶鱼加工场所进行实地检测,至少每季度实施一次。另外,在过渡期的18个月之内,FSIS将对进口鲶鱼在美国的集散地和进口口岸进行重点检测和随机抽查,主要是针对鲶鱼品种和鲶鱼体内的残留物质和残留化学成份进行取样;至少每季度实施一次。此外,在过渡时期之内,相关出口商仍可继续从事输美鲶鱼的出口业务直至过渡期结束,但必须提交申请以表达等效的决心;而等效申请的提交则必须等待完整的18个月过渡期结束之后。而FSIS则将协助各国的出口商落实其等效应用,即.提交完整的参考文件、并对其予以指导;待通过了18个月的最后期限,则可证明其等效申请国家(出口商)将能继续对美国出口其鲶鱼产品。其间,FSIS将对其作出全面的等效评估,包括.现场审核。如FSIS认为必要,则应让其提供额外的信息,相关外国出口商将在90天内请求让FSIS接受重新提交的完全对等的相关申请文件。

不过,继18个月过渡期结束之后,FSIS相关检查项目的工作人员仍将继续被分配到美境内的鲶鱼宰杀和加工场所,并针对所有的操作程序进行例行检查,这一检查是针对每个班组所从事的加工处理专用场所,按规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而针对进口鲶鱼产品,FSIS将在18个月过渡期结束之后实施重点的检查,其检查项目是针对所有进口鲶鱼的品种和残留物质进行检测。

来源:译自 日本渔业网英文版1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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