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水产品贸易问题座谈会于大连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10-11-23 浏览次数: 分类:应对

2009年10月11-13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渔业协会远洋渔业分会在大连联合召开了中欧水产品贸易问题座谈会。农业部渔业局国际合作处、远洋渔业处、市场加工处的领导及欧盟海洋渔业总司、欧盟贸易总司派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我国境内主要从事来进料加工、远洋和近海捕捞等出口欧盟水产品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通报并讨论了输欧水产品认证工作相关事宜及操作程序,以确保2010年1月1日起《欧盟IUU条例》正式实行后中欧水产品贸易的正常运转。
  会议期间,农业部渔业局国际合作处刘小兵处长首先对欧盟打击非法捕鱼新条例颁布后中欧双方所做的工作做了通报。随后,欧盟代表介绍了《欧盟IUU条例》的背景及近期的实施进展,并对参会企业提出的合法捕捞证明工作的一些技术操作问题作了讲解。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代表对我国近海捕捞及来进料加工水产品输欧情况作了通报,并介绍了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承担的输欧水产品的合法认证初审工作的工作程序。中国渔业协会远洋渔业分会代表随后介绍了我国远洋捕捞产品输欧情况及远洋分会在输欧水产品的合法认证工作中工作安排。最后,两会代表与参会的企业代表共同研商《输欧水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合法捕捞证明的具体操作程序、细节工作进行探讨与核实。
  与会企业代表普遍反映:本次会议务实性很强,企业之前对输欧渔获物合法捕捞认证工作有很多疑惑和不解之处,在本次会议上均得到了详细的讲解和指导,对该条例正式实施后,如何进行合法捕捞证明申请工作有了较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同时,两会表示在总结与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后,将于11月份,公布《输欧水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全文及企业申请认证工作的工作程序。
  欧盟方面新要求的合法捕捞证明增加了一道我国海洋捕捞产品输欧出口的手续,出口企业必须正视这一新的问题,同时各方面也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并完善这一认证机制;考虑到不存在任何过渡期,所以两会的初审工作准备必须做得更加详尽、可靠,颁布的申报程序和规范必须务实、真正具有可操作性。(方清)
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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