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向越南输美暖水虾产品征收更高的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10-08-25 浏览次数: 分类:应对

美商务部向越南输美暖水虾产品征收更高的反倾销税
    据“越南通讯社”网站的报道,近日,美国商务部(DoC)宣布,根据其第4次行政复审的最终结果,美国联邦政府已决定修改并提高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至2008年1月31日到期的针对进口越南暖水虾产品所征收的反倾销关税税率;并从2009年1月份起正式生效。根据这一最终行政复审结果显示,在众多的越南输美虾产品出口商中仅有一家企业将受益获得减税;而其他的越南输美虾产品企业将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反倾销关税。
据越南水产品出口与生产商协会(VASEP)透露,目前,仍有两家越南输美虾产品企业在对美联邦政府的这一强制性措施提出反诉。其中胡志明市富海产品公司面临的反倾销税率从2.96%被增至3.27%;而芽庄海鲜联合股份公司面临的反倾销税率则从2.50%被增至5.58%。另外,还有29家不属于专业性输美虾产品出口企业的反倾销关税税率从2.89%被增至4.27%;同时规定,其余的越南出口企业输美虾产品反倾销税率将定格在25.76%。据分析,从本次行政复审的结果显示,比起印度的输美虾产品出口商来,越南的出口商被美强制性征收的反倾销关税税率更高。相对于一般的越南出口商被强制征收的反倾销税率5.58%来说,美对印度公司征收最高的反倾销税率却只有4.44%;而且,美对其他大部分印度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也只有2.67%。
从去年4月份起,越南政府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了要求:希望能尽快成立一个专家小组来负责审查美对越南输美冷冻暖水虾所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合法性。越南方面认为,由于美国按其常规将劳动力指数“归零”,使美相关部门根本无从作出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之间的公平比较;因此,其判断的倾销幅度明显带有扭曲性的提升。据悉,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最近已任命了三名成员组成了专家小组;该小组将负责在今后的6个月内提出“对于有关各诉讼方的最后审核报告”。这是自2007年1月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后所提交的针对世贸组织成员的首个“贸易诉讼”。(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译自 日本渔业网英文版)

来源:美商务部向越南输美暖水虾产品征收更高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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