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批水产养殖场初级水产品产地准出证颁证仪式于11月15日举行。宁波市水产行业协会聘请17位水产专家担任审核员,为申报参加水产养殖场初级水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工作的23家养殖场(合作社)负责人及质管人员组织专门培训,并对这些企业的药残抽检记录、用药记录、养殖生产日志、年度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销售记录等九个方面进行了实地考核。最后,通过考核的单位在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行业协会网站公示后,确定18家试点企业通过首批颁证的最终审定。
据悉,《宁波市水产养殖场初级水产品产地准出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可以提出复审一次。一旦发现养殖场违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将被取消和摘除产地准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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