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6类食品8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882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其中水产类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玉环云杰餐饮店加工自制的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嘉兴八佰伴店加工自制的海蜇拌莴笋(即食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蟠凤夕阳红农贸市场温州市瓯海梧田裴飞淡水鱼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宁波海曙区玉芽水产经营部销售的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