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5类食品9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00批次、不合格11批次,其中水产类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下吕浦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赵爱莲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余姚市陆埠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沈彩浓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州经济开发区洪亮火锅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