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6类食品6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2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水产类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城南农贸市场文成县阿巧淡水鱼批发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湖州康山街道老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