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1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1-04-17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24类食品50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00批次、不合格6批次,其中水产类2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农贸市场叶明省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湖州康山街道琴美水产品商行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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