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2类食品60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00批次、不合格8批次,水产类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康山街道琴美水产品商行销售的沼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温州市鹿城黎明路农贸市场刘秀元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嘉兴物美超市有限公司海宁长安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