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5类食品9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00批次、不合格25批次,其中水产类4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友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黄龙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黄龙秀仁活鲜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
(二)舟山市定海区海龙农贸市场邬红华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衢州双发农贸市场胡祥明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