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7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2类食品10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0批次、不合格40批次,其中水产类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今海岸农贸市场王德芹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仙居县中心菜场冯美琴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德清县秋山中心学校购进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湖州市织里商城路小菜场陆发清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德清县武康都乐小院饭店购进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湖州市织里商城路小菜场叶兴江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衢州市开化县岙滩农贸城徐王仙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

(一)丽水市莲都区府前菜场陈小龙水产店销售的虾蛄,镉(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州市织里镇中心农贸市场张杨泉摊位销售的虾蛄,镉(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州市黄岩区新堂菜市场杨贞素摊位销售的虾蛄,镉(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丽水市莲都区王震水产店销售的虾蛄,镉(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临海市中心菜场李士友摊位销售的虾蛄,镉(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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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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