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3类食品6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68批次、不合格17批次,其中水产类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湖州南浔徐缘府酒店加工自制的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德清县武康街道城东菜市场钱彩林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台州市黄岩区中心菜市场王菊琴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德清县武康街道城东菜市场丁小利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