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8期)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3类食品6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68批次、不合格17批次,其中水产类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湖州南浔徐缘府酒店加工自制的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德清县武康街道城东菜市场钱彩林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台州市黄岩区中心菜市场王菊琴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德清县武康街道城东菜市场丁小利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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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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