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2类食品5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73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水产类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德清县武康街道城东菜市场俞建琴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
海宁市硖石朱新良水产摊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