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9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2类食品5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73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水产类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德清县武康街道城东菜市场俞建琴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

海宁市硖石朱新良水产摊销售的虾蛄,镉(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11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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