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5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1-12-13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类不合格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

(一)丽水市莲都区府前农贸市场陈泽豪水产店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

(二)宁波市江北孙志军干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宁波郭巨海婆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泥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瑞安市恩惠干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瑞安市温泰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渍海蜇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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