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3期)

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1)余姚市余姚镇振鹤海水产摊销售的标称永嘉县廷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1)东阳市白云闻巷川菜馆购进的牛蛙(鲜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东阳市白云老哥餐饮店购进的牛蛙(鲜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

1)余姚桐江桥菜市场胡美红淡水产摊销售的虾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2)宁波市鄞州区咸祥菜场俞祖辉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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