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虾卫生标准

发布日期:2005-11-04 浏览次数: 分类:质量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虾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虾、海白虾、虾姑、鹰爪虾等海虾,不适用于其盐腌、干制品。   2引用标准   GB 2762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0B 2763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D 4810食品中总砷允许量标准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0B 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搐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6B 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45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卫生要求   3.1感官指标   体表:虾体完整,体表纹理清晰、有光泽。   肢节:头胸甲与体节间连接紧密,允许稍松驰;壳允许有轻微红色或黑色。   眼球:眼球饱满突出,允许稍萎缩。   肌肉:肌肉纹理清晰,呈玉白色,有弹性,不易拨离。   气味:具有海虾的固有气味,无任何异味。   3.2理化指标 理化招标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30   汞 < 按GB 2762执行   六六六、滴滴涕 < 按GB 2763执行   无机砷 < 按GB 4810执行   4检验方法   4.1挥发性盐基氮按GB 5009.44执行。   4.2汞按GB 5009.17执行。   4.3六六六、滴滴涕按GB 5009.19执行。   4.4无机砷按GB 5009.11、GB 5009.4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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