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发布日期:2016-02-23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浙江省食安委召开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食安委主任袁家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黄旭明、郑继伟、朱从玖,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夏海伟、陆建强出席会议,省食安委全体成员和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食安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张高丽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袁家军指出,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食安委加强统筹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解决突出问题有实效,追溯体系建设有进展,责任网络建设有拓展,推进社会共治有突破,全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袁家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目标引领,科学编制食品安全规划。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对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研究确定全省“十三五”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战略举措、项目载体和保障措施,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保障国际峰会食品安全。开展G20峰会食品安全保障和“三大一严”(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严查风险隐患,加大抽检力度,整治突出问题,有效管控风险。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曝光“黑名单”,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惩戒。加强舆情监测,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着力推进两个创建,以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总载体和主抓手,加大食品安全能力建设投入,重点提升检验监测、全程追溯、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把创建行动打造成为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宣传展示的平台。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法规制度。围绕新《食品安全法》,推动省内食品安全相关立法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重点研究落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行刑衔接、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等制度。

五是坚持重心下移,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持续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开展基层食安办和基层监管站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探索基层食安办与基层市场监管站所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六是坚持社会共治,拓展各方有序参与新渠道。加强社会共治前瞻性政策研究,设计工作载体,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引导支持行业协会、信用评定机构、专家委员会、新闻媒体等第三方组织发挥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

袁家军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明确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齐心协力确保食品安全。一要强化属地责任。地方政府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和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责任,保障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必需的人、财、物等基本条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二要加强综合协调。食安办要研究制定加强自身系统建设的意见,明确角色定位,强化职能作用;要敢抓敢管,用好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树立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导向;要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消除监管盲区,形成工作合力。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三要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监管部门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约谈等各项制度。

会上,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分别汇报了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6年工作打算。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浙江省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浙江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浙江省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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