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鱼卫生标准

发布日期:2005-11-10 浏览次数: 分类:质量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色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青色、草鱼、链鱼、鲤鱼、鳙鱼、鳊鱼(团头鲂)、鲫鱼、鲶鱼等淡鱼。   2 引用标准   GB 2762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 2763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 4809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   GB 4810食品中总砷允许量标准   GB 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18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 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技术要求   3.1感官指标   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不易脱落,粘液无浑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   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   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   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   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20   汞(以Hg计)(mg/kg) < 按GB 2762   六六六(mg/kg) < 按GB 2763   滴滴涕(mg/kg) < 按GB 2763   砷(以As计)(mg/kg) < 按GB 4810   氟(mg/kg) < 按GB 4809   4 检验方法   4.1挥发性盐基氮按GB5009.44执行。   4.2汞按GB 5009.17执行。   4.3六六六、滴滴涕按GB5009.19执行。   4.4砷按GB 5009.11执行。   4.5氟按GB 5009.1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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